一、台湾记者到云南采访首先应填写《台湾新闻记者回大陆采访申请表》,加盖公章及备好两张正面免冠照片,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申请,报云南省台办审批。
二、台湾记者到云南采访应按批准的采访计划进行,如延期采访须向原审批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获准后方可进行采访,延期采访一般不超过七天。
三、台湾记者在云南采访如要求增加采访项目的须向省台办申请。赴其他省、区、市采访须报国台办新闻局审批。
四、台湾记者到云南采访应凭《采访证》采访。台湾记者凭入境证件到云南省台办申领《采访证》,《采访证》为一次性证件,逾期作废。台湾记者进行采访活动应主动出示《采访证》。
五、台湾记者因采访需要携带广播、电视、摄影等器材入境,应持省台办开具的《器材通关批准书》和保函向海关申报,办理进境手续,并于出境时原物如数带出。
六、台湾记者到云南采访应当遵守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不得歪曲事实、制造谣言或以不正当手段采访报道。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不得进行与记者身份不符的活动。以探亲,旅游等名义入境,未按规定办理采访手续和未领取《采访证》的台湾记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采访活动。
七、台湾记者到云南采访期间如《采访证》遗失应即时到云南省台办补办。